捷克VAT

捷克共和国于1993年引入VAT制度,为1994年加入欧盟做准备。在当地被称为Dan z pridane hodnoty。


捷克的VAT规则包含在1994年的VAT法中。其中包含了欧盟VAT指令的主要要求,捷克共和国必须作为欧盟成员国遵循这些要求。这包括捷克VAT注册,退货和合规性的规则。


财政部负责监督消费税制度,并定期发布指导简报和指示以支持VAT法。



您应该注册捷克VAT吗?


提供本地商品或服务的外国公司可能需要注册捷克VAT。与欧盟其他地区一样,触发注册的常见情况包括:


●进口商品到捷克共和国

●从其他欧盟成员国进行的商品内销售(派送)或购买(获取)

●在捷克共和国的贸易,买卖

●根据寄售库存安排将货物存放在捷克共和国,以出售给本地客户

●面向捷克消费者的互联网零售商品,受当地远程销售门槛的限制

●举办现场活动,展览或会议,并需付费入场

●如果公司是非VAT贸易商,但根据反向收费规则在捷克共和国接受服务。

●自备商品。


自2010年欧盟VAT方案实施以来,几乎没有任何情况要求外国公司在捷克共和国提供服务,以注册VAT。


请注意,根据MOSS计划,向捷克共和国消费者提供电子,广播或电信服务的提供商只需在一个欧盟国家/地区进行VAT登记即可提交涵盖所有27个成员国的单一申报表。


如果您确实需要进行VAT注册,请阅读我们的捷克VAT注册简介,以了解要求,包括可能适用的所有VAT注册最低限额。


您应该考虑在捷克共和国的VAT注册要求上有进一步的豁免。请阅读我们的捷克VAT逆向收费简报。


创建时间:2022-12-15 16:50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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